今天是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信息网站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区教育信息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我区教育信息网站信息发布和更新机制,提升教育信息服务水平和质量,保障区教育信息网站信息安全,明确各部门各学校管理职责,根据国家互联网管理制定,《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深圳市政府公众网站管理暂行本办法》,《深圳市罗湖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罗湖区教育信息网站包括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及各部门网站、各学校网站。各部门网站、各学校网站是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门户网站的子网站。是罗湖区教育局各相关单位和罗湖区教育局区属学校在互联网上办理行政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公开教育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和实现公众参与的平台。
第三条 罗湖区教育局门户网站是教育局政务公开的第一载体,所有信息公开内容必须第一时间在罗湖教育局网站进行发布。主要包括政务公开、提供办事服务、搭建公众互动平台、拓宽民意表达渠道。学校及专题网站建设必须为教育教学服务。罗湖区教育局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便民、效率和安全的原则,应当提供全面、准确、及时和完整的信息内容。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罗湖区教育信息网站由罗湖教育局办公室负责门户网站的栏目设定、内容组织、信息发布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实施本办法。区教育局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教育信息网站建设的总体规划,信息网站的技术支撑,并会同相关技术监督部门研究和推广教育信息网站的技术标准。
第五条罗湖区教育局各部门、各学校主办本部门、本学校的网站,负责网站的内容组织、信息发布、运行维护等工作。
第六条罗湖区教育局各部门、各学校应指定分管领导为网站的直接责任人,明确信息发布分管领导、信息发布员、审核员责任分工,指定专值人员负责本部门及学校网站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将相关人员名单报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区教育局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罗湖区教育局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建设、维护“网站生成管理平台”,罗湖区教育局各部门、各学校网站可迁移到此平台。
第三章 网站建设
第八条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域名为www. luohuedu.net,中文域名为“罗湖教育信息网”。区教育局各单位、各学校子网站域名格式为xxx.luohuedu.net, 由区教育局信息化领导小组部门负责分配、管理,其中“xxx”为各单位名称(含缩写)汉语拼音首字母组合。各部门及各学校网站原有域名可以同时使用。
第四章 网站运维与管理
第九条罗湖教育信息网站信息发布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度和管理规定,应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
第十条 各单位,学校必须及时在罗湖信息网网站发布以下信息,下列信息应当予以公开:学校概况,规章制度,入学招生,通知通告。
1.按政务公开要求发布的信息。(讨论内容)。
2.各部门、各学校的整合信息,其中包括领导信息、组织结构及分工,联系方式、工作动态、统计数据、法规公文等信息;
3.各单位动态和服务信息。根据各单位要求,依托罗湖信息网站平台建立专栏和子网站,申请单位必须及时发布信息。
第十一条罗湖信息网站主管部门应当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下列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ㄒ唬┥婕肮野踩、秘密的信息;
。ǘ)涉及政治方面的敏感信息;
。ㄈ┎灰斯木、科技、社会等信息;
(四)未经议决的行政管理事项,公开征集意见的除外;
(五)未经允许公开学生及老师的个人信息资料;
(六)侵犯他人隐私和知识产权的信息;
(七)上传带有木马病毒,或经恶意篡改的信息文件;
。ò耍┢渌、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
第十三条鼓励和支持各单位及时在罗湖信息网发布以下信息:
1、 经验总结与交流、教育教研信息;
2、 各单位组织或参与的重大活动情况信息报道;
3、 与职能相关的服务信息与便民服务信息;
4、 各单位,组织的办学特点、先进事例信息。
第十四条信息发布方式
1、 罗湖信息网站实行栏目负责制。教育局信息领导小组根据《罗湖区信息公开目录》,结合网站规划建设和栏目设置情况,明确各栏目信息发布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直接在相应栏目发布信息。
2、 罗湖信息网平台下的子网站,由申请单位或学校全权负责信息发布。
第十五条 信息发布程序
1、 各单位要求指定信息发布员,由信息发布员将信息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发送到罗湖信息网管理后台,由罗湖信息网指定专人审查后在网站发布。
2、 要求各单位及时更新与维护所发布的信息。
3、 定期检查和复审各单位所负责的栏目或子网站各类信息状况,及时处理与现行政策或要求不一致的信息,更新信息并做好文档建设。
第五章 网站绩效考核
第十六条罗湖区办公室会同教育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共同制定年度网站绩效考核办法,定期发布考核结果。
各单位部门应当及时更新与本单位管理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在其正式实施前完成。
第二十三条从事政府公众网站运行、维护、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参加岗位工作培训。培训工作由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应将政府公众网站运行、维护、培训、监督检查及评估所需的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二十五条政府公众网站应全年每天24小时开通运行。
第六章 网站安全
第二十三条区教育局信息领导小组负责区教育局罗湖信息网的网站安全。区教育局网站安全系统的建设应包括:机房建设、网页安全发布系统、防火墙系统、病毒防治系统、邮件过滤系统、入侵检测和审计系统、网络及主机漏洞扫描系统等。各部门各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方案,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对交互式信息服务、链接服务和其他服务的管理,对网站的修改要做好文档建设工作,确保网站的安全。各区、各部门网站的责任人同时为网站的安全责任人。
第二十四条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制度,所发布信息必须由保密审核员审核,发布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密或违反教育法规的内容。区教育局信息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罗湖信息网的信息审查,严防不良信息发布到罗湖信息网。各单位和学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发布和审核工作。
第二十五条 区教育局信息领导小组要定期备份罗湖教育信息网站数据,定期更新服务器密码、升级系统软件补丁、关闭不常用的端口。
第二十六条 区教育局信息领导小组要强化技术安全意识,加强对软件开发与维护商的选择和管理,必须签订技术保密承诺书,如果由开发与维护商造成泄密的,按相关责任起诉并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罗湖区教育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